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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分类处置煤矿建设项目

近日,河北省发改委、河北省安监局、河北煤监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尽快落实煤矿建设项目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通知》,对符合要求的煤矿建设项目(含新建、改扩建、技术改造、资源整合等项目)提出五大分类处置意见。一是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减量置换政策。二是允许项目以停建方式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。三是未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。四是有效落实关闭退出煤矿产能置换指标。五是严格执行淘汰落后产能政策。